东莞正航仪器分析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
时间:2015-04-21 作者:www.zj6d.com 点击:次
东莞正航仪器分析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
1 一般规定
1.1 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应由工矿企业指定专业修理单位负责检修。
1.2 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和检验人员, 应进行防爆电气设备修理知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方可承担检修和检验工作。
1.3防爆电气设备大、中修后, 由检修人员填写检修记录并须经防爆专业质量检验人员进行检验,签发合格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1.4在爆炸危险场所中禁止带电检修电气设备和线路(本安线路除外),禁止约时停、送电。并应在断电处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1.5隔爆外壳的检修应按国家现行技术规定进行。 检修时不得对外壳结构,主要零部件使用的材质及尺寸进行修改更换。必须修改更换时, 应在保证设备原有安全性能的情况下,取得对该产品原鉴定检验单位同意后方可改动。
1.6 在爆炸危险场所需动火检修防爆电气设备和线路时, 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1.7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分小修、中修、大修三种, 工矿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自行规定其检修周期,检修项目和检验标准。
2 小修
小修除进行上述日常运行维护和电气维护检查的项目外,还应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2.1 清除设备壳内外灰尘、污垢;
2.2 更换或修理易损耗的零部件和紧固件;
2.3 修理或调整设备的操作机构和闭锁装置;
2.4 清理隔爆面、除锈,涂敷薄层防锈油脂,并检验隔爆面完好程度;
2.5 测量隔爆面间隙,检查外壳完好情况;
2.6 测试绝缘电阻和检验电气系统;
2.7 修理或更换电气系统个别零部件;
2.8 充油设备取油样,做化学分析和电气绝缘强度试验;
2.9 检查设备各接线部位有无松动和其它缺陷,并进行修理。
3 中修
中修除进行小修项目外,还应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3.1 设备解体检查,彻底清扫;
3.2 处理外壳由于受外力损伤而发生的局部变形;
3.3 全面检验电气、机械结构,修理或更换其零部件;
3.4 修理隔爆面,进行除锈并测量隔爆间隙;
3.5 加强和处理电动机、变压器的绕组绝缘;
3.6 根据需要改变电机、变压器内部接线方式;
3.7 校检、整定继电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仪表的准确性;
3.8 按规定进行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试验;
3.9 外壳空腔器壁涂耐弧漆,壳外表面涂防锈漆。
4 大修
大修除进行中修项目外,还应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4.1 外壳隔爆件的更换和修理,进行必要的水压试验;
4.2 进行电机端盖止口镶套、更换端盖以及转子轴镶套、焊补等修理;
4.3 更换磁力起动器或馈电开关的底板、芯架及其配线;
4.4 重绕电机、变压器的绕组;
4.5 调整试验各种继电器保护装置的特性;
4.6 按规定进行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强度试验和检测、控制、 保护装置的调整试验;
4.7 更换局部范围内的电缆线路、钢管配线;
4.8 进行电缆线路、钢管配线固定部件更新和进行外皮的除锈刷油。
5 建立设备档案
新、老企业均应建立防爆电气设备档案。从设备安装、试车、运行、检修、 缺陷处理、事故修复、革新改造,直到设备的防爆降级、报废, 应将各个不同时期的各种技术数据,收集齐全,整理归档,以便查阅。
接 地
一 电气线路的接地保护
1、 在低压中性点不接地电路中, 必须装设一相接地或漏电时能迅速动作的接地自动切断装置或接地自动报警装置。
2、 在低压中性点接地电路中, 必须装设单相接地时能迅速动作的接地自动切断装置。
3、 在高压电路中, 必须装设单相接地时能立即动作的接地自动切断装置或绝缘监视装置。
二 非带电裸露金属部分的保护接地
1、 设置在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包括移动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机架、金属电线管及其配件、电缆保护管、 电缆的金属护套等非带电裸露金属部分均应接地。
2、 应该接地的部件与接地干线相连的接地线宜使用多股软绞线,其截面应不小于相线截面的1/3,且其最小截面铜线不得小于4平方毫米,钢线不小于6平方毫米。易受机械损伤的部位应装设保护管。
3、 在低压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中, 不带电的裸露金属部分除应分别单独接入接地干线外,禁止串联连接,还应与设备附近的局部接地体相连。
4、 在中性点接地的低压电路中, 保护接地干线应与中性点连接成一体。
5、 在爆炸危险场所中接地干线(网)应在不同方向与接地体相连。连接处不得少于两处。
6、 输送爆炸危险物质的金属管道,不得作为保护接地线用。
7、 电气线路中的工作零线不得作为保护接地线用。
8、 电气设备及灯具的专用接地或接零保护线应单独的与接地干线(网)相连接。
三 防雷的接地
1、 生产或贮存爆炸危险物质的建筑物、构筑物、露天装置、 贮罐和金属管道等,应采取防止直接雷击、 雷电感应和雷电波侵入而产生电火花引起爆炸的接地措施。
2、 建筑物或构筑物内的金属物件(如设备、 管道等)均应作防止雷电感应和雷电波侵入的接地措施。
3、 引入爆炸危险场所的电缆金属外皮应接地,电缆与架空线连连接处应设置适当的避雷器,并采取接地措施。
4、 引入爆炸危险场所的架空管线, 在入户处外必须接地或多点重复接地。
四 防静电的接地
在爆炸危险场所中,凡生产、贮存、输送物料过程中有可能产生静电的管道、 送引风道设备均应接地。
五 接地电阻值的规定:
工厂的中性点不接地系统,其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Ω;
工厂的中性点接地系统,其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Ω;
工矿的防雷保护接地,其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Ω;
工矿的防静电保护接地,其接地电阻值一般不大于100Ω。
1 一般规定
1.1 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应由工矿企业指定专业修理单位负责检修。
1.2 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和检验人员, 应进行防爆电气设备修理知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方可承担检修和检验工作。
1.3防爆电气设备大、中修后, 由检修人员填写检修记录并须经防爆专业质量检验人员进行检验,签发合格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1.4在爆炸危险场所中禁止带电检修电气设备和线路(本安线路除外),禁止约时停、送电。并应在断电处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1.5隔爆外壳的检修应按国家现行技术规定进行。 检修时不得对外壳结构,主要零部件使用的材质及尺寸进行修改更换。必须修改更换时, 应在保证设备原有安全性能的情况下,取得对该产品原鉴定检验单位同意后方可改动。
1.6 在爆炸危险场所需动火检修防爆电气设备和线路时, 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1.7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分小修、中修、大修三种, 工矿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自行规定其检修周期,检修项目和检验标准。
2 小修
小修除进行上述日常运行维护和电气维护检查的项目外,还应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2.1 清除设备壳内外灰尘、污垢;
2.2 更换或修理易损耗的零部件和紧固件;
2.3 修理或调整设备的操作机构和闭锁装置;
2.4 清理隔爆面、除锈,涂敷薄层防锈油脂,并检验隔爆面完好程度;
2.5 测量隔爆面间隙,检查外壳完好情况;
2.6 测试绝缘电阻和检验电气系统;
2.7 修理或更换电气系统个别零部件;
2.8 充油设备取油样,做化学分析和电气绝缘强度试验;
2.9 检查设备各接线部位有无松动和其它缺陷,并进行修理。
3 中修
中修除进行小修项目外,还应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3.1 设备解体检查,彻底清扫;
3.2 处理外壳由于受外力损伤而发生的局部变形;
3.3 全面检验电气、机械结构,修理或更换其零部件;
3.4 修理隔爆面,进行除锈并测量隔爆间隙;
3.5 加强和处理电动机、变压器的绕组绝缘;
3.6 根据需要改变电机、变压器内部接线方式;
3.7 校检、整定继电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仪表的准确性;
3.8 按规定进行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试验;
3.9 外壳空腔器壁涂耐弧漆,壳外表面涂防锈漆。
4 大修
大修除进行中修项目外,还应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4.1 外壳隔爆件的更换和修理,进行必要的水压试验;
4.2 进行电机端盖止口镶套、更换端盖以及转子轴镶套、焊补等修理;
4.3 更换磁力起动器或馈电开关的底板、芯架及其配线;
4.4 重绕电机、变压器的绕组;
4.5 调整试验各种继电器保护装置的特性;
4.6 按规定进行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强度试验和检测、控制、 保护装置的调整试验;
4.7 更换局部范围内的电缆线路、钢管配线;
4.8 进行电缆线路、钢管配线固定部件更新和进行外皮的除锈刷油。
5 建立设备档案
新、老企业均应建立防爆电气设备档案。从设备安装、试车、运行、检修、 缺陷处理、事故修复、革新改造,直到设备的防爆降级、报废, 应将各个不同时期的各种技术数据,收集齐全,整理归档,以便查阅。
接 地
一 电气线路的接地保护
1、 在低压中性点不接地电路中, 必须装设一相接地或漏电时能迅速动作的接地自动切断装置或接地自动报警装置。
2、 在低压中性点接地电路中, 必须装设单相接地时能迅速动作的接地自动切断装置。
3、 在高压电路中, 必须装设单相接地时能立即动作的接地自动切断装置或绝缘监视装置。
二 非带电裸露金属部分的保护接地
1、 设置在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包括移动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机架、金属电线管及其配件、电缆保护管、 电缆的金属护套等非带电裸露金属部分均应接地。
2、 应该接地的部件与接地干线相连的接地线宜使用多股软绞线,其截面应不小于相线截面的1/3,且其最小截面铜线不得小于4平方毫米,钢线不小于6平方毫米。易受机械损伤的部位应装设保护管。
3、 在低压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中, 不带电的裸露金属部分除应分别单独接入接地干线外,禁止串联连接,还应与设备附近的局部接地体相连。
4、 在中性点接地的低压电路中, 保护接地干线应与中性点连接成一体。
5、 在爆炸危险场所中接地干线(网)应在不同方向与接地体相连。连接处不得少于两处。
6、 输送爆炸危险物质的金属管道,不得作为保护接地线用。
7、 电气线路中的工作零线不得作为保护接地线用。
8、 电气设备及灯具的专用接地或接零保护线应单独的与接地干线(网)相连接。
三 防雷的接地
1、 生产或贮存爆炸危险物质的建筑物、构筑物、露天装置、 贮罐和金属管道等,应采取防止直接雷击、 雷电感应和雷电波侵入而产生电火花引起爆炸的接地措施。
2、 建筑物或构筑物内的金属物件(如设备、 管道等)均应作防止雷电感应和雷电波侵入的接地措施。
3、 引入爆炸危险场所的电缆金属外皮应接地,电缆与架空线连连接处应设置适当的避雷器,并采取接地措施。
4、 引入爆炸危险场所的架空管线, 在入户处外必须接地或多点重复接地。
四 防静电的接地
在爆炸危险场所中,凡生产、贮存、输送物料过程中有可能产生静电的管道、 送引风道设备均应接地。
五 接地电阻值的规定:
工厂的中性点不接地系统,其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Ω;
工厂的中性点接地系统,其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Ω;
工矿的防雷保护接地,其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Ω;
工矿的防静电保护接地,其接地电阻值一般不大于100Ω。